负心汉张强与刘梅同居两年致其怀孕,事后将刘梅抛弃不愿承担任何责任,刘梅无奈之下将孩子引产,最后凭一纸
亲子鉴定书,刘梅庭上讨得损失费。
2008年,在一服装公司的刘梅与张强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,不久两人开始同居。2011年8月,刘梅怀孕。张强得知这一消息后很快将刘梅抛弃。刘梅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2年2月到医院作了引产手术。
在怀孕期间,刘梅生理发生较大变化,行动不便,于是花了4000元请来一位保姆照顾自己。同时,由于引产导致身体虚弱,刘梅不得不请假休息,前后共8个月一直没有上班。刘梅庭上认为,因引产而造成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,前男友张强也应承担一半。此外,还要求张强支付1万元精神损害费。而张强则认为,精神抚慰金的要求不能成立,双方虽在2008年相识但只有短暂的恋爱关系,更没有同居的事实,所以不存在自己抛弃刘梅的事实。
面对双方争执,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(www.029dna.com)中心对流产胎儿进行鉴定,鉴定中心出具了证实孩子与刘梅、张强间是亲生关系的鉴定结论书。面对证据,张强终于在庭审上承认与刘梅发生过性关系。
法院认为,刘梅虽然是在与张强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并被抛弃,但这是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,所以刘梅提出的1万元精神抚慰金于法无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同时,刘梅因怀孕、引产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张强应负担该损失的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