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资讯: 同居女友生下一男婴后,西安一男子不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骨肉。昨天,从西安人民法院获悉,由于该男子拒绝配合做
亲子鉴定,法院根据相关法律,确认男子与其非婚生子为父子关系。
现年40多岁的张强(化名)家住西安,1997年与女青年胡某同居。2003年12月,胡某生下一男孩。但张强不承认男孩是自己的孩子。2007年,胡某和儿子将张强诉至法院,要求做亲子鉴定,并要求张强支付孩子今后的抚养费。在西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,张强既不出庭应诉,也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。
西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案中,张强有做亲子鉴定的DNA等证据的能力,但他拒绝配合,因此可以推定张强是孩子的生身父亲。结合本案的其他相关证据推定,胡某儿子的诉讼请求成立,张强今后每年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987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