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3月初,阿丽(化名)与陈林(化名)经人介绍相识,约10天左右,两人便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同年8月1月,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,并于当年12月26日生育了女儿小娟(化名)。婚后,由于双方性格不和,情趣不同,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。2013年2月,阿丽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,向潼南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,女儿小娟由其抚育,陈林给付抚养费。
妻子提出离婚,外人又常说女儿长得不像自己,不禁让陈林对“女儿是否亲生”产生了怀疑,遂带女儿作了“亲子”鉴定。2013年3月16日,经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:“陈林不是小娟的生物学父亲”。辛苦抚育了11年的女儿,却并非自己的亲生骨肉,让陈林难以接受。2012年5月,陈林向法院提起反诉,要求阿丽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,补偿小孩抚养费6.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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